第66节(2 / 2)

养青梅 谁清浅 1747 字 13天前

“我不在乎什么奔者为妾,就算永远不回京城也无所谓,您依旧不能带我走吗?”元娘问。

她说这句话时,并不是以涪陵郡主的身份,如同回到过去,仍是丰城盛家的一个小丫鬟。

元娘望着盛森渊的眼睛,满脸祈求。

她一点也不想继续留在这。

不光是舍不得他,她越想便越是堂皇,留在晋王府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可她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说这种心事,她该如何告诉他?她连表达出如此复杂的心事也不会。

盛森渊只沉吟了一瞬,“何……”

“算了。”沈朝元用更快的速度打断了他只来得及吐出一个音节的话。

她抿着唇,顿了顿,摇头说道:“我相信您很快就能回来,再来的时候,就可以带我走吧?”

她可以不在乎一切,什么都不要。

但为什么要剥夺少爷的东西?他已经为了她弃文从武,如果让他连从军也放弃,那他还有什么?回丰城吗?一无所有,毫无前途的他,回到丰城,又凭什么忤逆父母的命令呢?那时她对于他而言就是比一个丫鬟更严重的累赘,她永远见不得光,被她拖累的他也一样。

“我只是随便想想,但我是讲道理的!”沈朝元笑笑,一脸不在意的样子。

似乎方才真的只是跟他开个玩笑。

“我一定会尽快做到。”盛森渊握住她的手,“我绝不会让你嫁给别人。”

沈朝元微微一笑,也握紧了他的手。

“我听说从军很危险,你要小心。”她对于战事并不是很了解。

不然,拼着逼他回丰城,她也绝不会让他去冒那么大风险。

“我当然会很小心,我知道你会担心我。”盛森渊随口回答一句,并不想深谈,便转而说起了别的事,“你还记得你离开前我在院子里建造了那栋小楼吗?现在已经建好了,等以后,我带你回去看。对了,还有这个。”

他拿出绣着渊字的荷包,这是分别那天,沈朝元亲手绣的,亲手送到他手里。

盛森渊一直带在身上,只洗过两次,都是亲手洗净,然后晾在屋里。

沈朝元也翻身下床,从梳妆台的屉子里取出一个木盒,盒底埋着一根木钗。

“这是你送我的,我也留着。”

她怕盛森渊看不清楚,将木钗举到他面前。

木钗尾端,也刻着一个“元”字。

盛森渊说:“没想到你还留着。”

那天分别时太匆忙,他以为沈朝元把木钗留在了盛府。

“您说要去别的地方,我当然也带上,它是我的宝贝。”沈朝元得意地说。

正因为有这份考量,她才没把它弄丢。

正得意间,没料到盛森渊突然从她手里夺走木钗,换了一根。

一样是木钗,可沈朝元能看出分别。

尾端的“元”字,新换的可粗糙多了。

盛森渊不好意思地说:“你收好这个。”

“那个才是我的!”沈朝元急哭,“那是您第一次送我的东西!”

唯一的生辰礼物,换一个算怎么回事嘛。

盛森渊小声叨叨:“新的这个是我在路上雕的,我那天没想到你会送我一个亲手绣的荷包,所以我也想还你一个我亲手做的木钗。以前那个虽然好,但那是我舅舅的手艺,总觉得跟随便买的一个一样。不过,新的这个是不是真的很差?你也看得出来吧?”

叨叨完就把旧的递回来,“算了,还是给你原来那个,你把新的给我,我再改改……”

沈朝元一听便缩回手,“不要!”

“这个太差了……”

“那也是少爷您亲自做的,我要这个。”沈朝元嘚瑟地把木钗收到背后,“给我了,我的。”

这逻辑她还是捋得清的,所谓“进了我的口就休想我吐出来”。

盛森渊无可奈何:“我是临时想的,太仓促,以后我再给你做个更好的,一定比我舅舅的好。”

“嗯。”沈朝元拿一半耳朵听,低头把玩着这根木钗,“我觉得这个也挺好。”

盛森渊估摸着这就是俗语讲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没说。

沈朝元既不知道什么是情人,更不知道什么是西施。

讲那些废话,还不如多看看她,他与她相处的时光,便只有这几夜了。

……

盛森渊每晚都来拜访,两人会说好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