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 / 2)

祭祀还在进行。我脱掉了衣服,穿上了那张血淋淋人皮,开始绕着篝火舞蹈。我身前是众人的欢呼,我背后是那人的惨叫,我的助手们终于把刀子推进了心脏,我知道他们会把他分尸,然后送给皇室与祭司们分食。人牲在这里扮演的是神,春分的农神,分食农神会让我们得到神性。我们的农神用皮肤滋养了大地,让我们的城市得到足够多的玉米,作为报答,我们要在春分还给他皮肤,这样他才能够生生不息地在我们周围保护我们……

“这不是真的。”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都是谎话!靠!那就是老楚!跟你同寝室楼的!农神个屁,他就是爱穿人皮!你是叶宵,你得找办法回去!”等典礼一结束,我就要回到那个有水晶头骨的房间,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但是,典礼什么时候才结束?!我披着一张血淋淋人皮跳舞,现在已经从神庙顶端跳到死亡大道上,周围的人都在朝我扔鲜花,我们开始往城外走。

同一时间的库鲁·科巴鲁回忆起从前的祭祀。我分享了他的回忆,然后畏惧地看着城外的小山。所有的神祇都居住在山里。而所有山都是相连的,洞穴四通八达。那些洞穴甚至可以穿过海底。没有人知道它们有多深。它们都通往无尽深渊。

深渊……

我在库鲁·科巴鲁的意识里看到了那些仪式的洞穴。洞穴里遍布尸骨。早在阿兹特克人在尤卡坦半岛定居之前,祭祀就已经开始了。他们继承了玛雅人和印加人的神。那玛雅人和印加人,又是从何处接触那些深渊里的神祇呢?

我混杂在异邦人中央,跟随着骨笙起舞。当月亮开始往西边落下的时候,我来到了洞口。里头灯火通明,我身边还跟着许多武士与助手。他们都看着我,我只能鼓起勇气往里走。洞穴非常干燥平整,倾斜度也不高,有些地方特意修建出了石阶让人通行,到处都是文明的痕迹。往里走了大概十五分钟,我来到一处明显是祭坛的地方,通往洞穴更深处的路被一块巨大的岩石挡住了。我下意识地把人皮脱了下来,恭敬地摆到祭坛上。

通道深处很快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祭坛上有火把,虽然照不亮黑暗的通道,但是,有火的地方就会有影子。

所以我再一次看到了那个怪物。很大很大的蟾蜍脑袋,满脑袋脓疱和短须;长满寄生虫的浮肿身躯,畸形的翅膀拍打在脑袋与躯体连接的地方。同时,我又闻到记忆力那股酸腐的味道,这是我最不愿意闻到的气味之一。我们在场的人都流泪了,助手往我眼睛上抹上了芳香的油膏,好歹好一些,但是没我室友的口水好用。

就在我挤压鼻管的时候,巨石后走出一个人。

我周围的人都没有任何惊讶,但是我已经惊呆了。

知道他穿人皮,和亲眼看他穿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就是被我活剥的那个年轻人!

英俊,高大,强力,光滑紧致的皮肤,底下的肌肉坚硬如铁。

所有人都跪下了,包括我。我们低头唱赞美诗,我们举高了双手请求他的保佑。

他一言不发。等我意识到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他指着我说:“抓住他。”

没有人反应过来。我拥有皇室血统,是这里的最高祭司,连通神和人间的神官。谁动我,我扒谁,扒完从金字塔下扔下来,分尸炖了吃,试问谁敢动我。但是我身后的人不动手,不代表他不动手。老楚,或者说阿兹特克的农神西佩托堤克,大步走下了神坛掰住了我的下巴:“叶宵,你竟然亲自送上门来了? ”

我愣了一下。

水晶头颅里藏着的不是章立天的一部分力量和神格么?在我眼前应该是记忆的影像呀!难不成我面前一年换张人皮的老楚不是记忆,是真实的?!他居然还一眼认出我在大祭司的意识里共存?!千言万语汇成一句靠。我要是知道我是穿了,我绝对不来给他送人皮了!

作者有话要说:老楚的身份已经明了了,维基百科上写的比较简单,不过夜宵参与的春分祭祀的确是真实的历史%e8%a5%bf%e4%bd%a9%e6%89%98%e5%a0%a4%e5%85%8b

其他出场角色的身份跟老楚差不多,不过会更耳熟能详一点,我在文中尽量做到都有迹可循。不论剧情看起来怎么神展开,都在大纲范围内,会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完整的谈恋爱故事!有木有!

然后大柳哥会大面积出现哒,那面积大得你们求都求不出来,他还要娶媳妇生儿子搞胎教,表急。

☆、第46章

我一害怕,整个洞穴里就开始遍布荆棘。但是老楚他比我熟练得多,他是农神,他懂得如何让大地丰收,也懂得如何让它们枯萎,我那点斤两在他眼里完全不能看。而且他这次很猴急,亲自踹翻几个人冲上来就要抓我,我这具身体养尊处优,年纪也大了,腆着肚子完全跑不过他身高腿长。

就在老楚的指甲快要碰到我的一刹那,我眼前的景致突然迅速变换,只剩下一道道光流!我松了口气,以为靳穆终于要把我弄回去了,结果定睛一看,我站在特诺奇蒂特兰城城郊的玉米地,头顶银河,离远处的小山大概两公里。

这是什么缘故?我瞬移了?

我居然就这样瞬移了?!

我听到远山传来可怕的咆哮,不禁乐了——难不成老楚不会!

哟呵。这个可真是太棒了。

我死里逃生,马不停蹄地回到城中金字塔的那个房间,捧起了水晶头骨。

这是它五百年前的形态,里头黯淡无光。

我尝试着回想我刚才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似乎是正对着它的两个眼窝,举着锤子……

我四顾无人,又猥琐地举高了双手作势要打它。

这次完全就不对了。我眼前出现很多光怪陆离的场景,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流转迅速,让人眼晕。

我走在穿越英伦海峡的船只甲板上,看到青年霍布斯站在船头眺望欧洲大陆;我在迦太基河边遇到了希坡的奥古斯丁,他与我讲述他亲眼所见上帝之城;我在公元三世纪的阿拜多斯参加了一次对奥西里斯的祭祀,并应最后一个埃及祭司的邀解读方尖碑上风化的楔形文字;我听见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士兵对米洛斯人说:正义只存在于强者之间,正义是强者的权力;我参与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谋杀希帕索斯的航行,因为他发现了根号2;我在水池边洗我的亚麻长袍时,瞎眼的荷马抱着七弦琴在我身边歌颂英雄和神,长袍上有硫磺烟熏过的刺鼻味道。

“英雄和神。”我沉思。

“他们持存。”荷马说,“人世间所有的故事早已存在于我弹奏七弦琴的指尖上。过去,现在,将来,循环往复。太阳底下已无新事。”

他说完那句话,我发现我躺在一棵树的树根上,手里握着酒杯,似乎前一秒还在喝酒。我面前是一片旷野,空无一人。

我低头一看,全/裸。

好吧,好吧,只要能逃过老楚,全/裸就全/裸。

只不过,这次,我又在谁的身体里?

我不知道。我感觉不到这具身体本来的意识。我的身体很放松,极轻极慢,高浓度的葡萄酒让我处于梦与醉之间。也许身体的主人也正爽得什么都没想呢。

一个男人从旷野驾着马车走过,腰间扎着一把弓。他是个欧罗巴人,鼻子很高,皮肤很白,眼睛是湛蓝的爱琴海。我朝他举了举杯子。他看见了我,下车走了过来。

“这是什么?”

“酒。”

“这个酒和我见过的酒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