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凤凰会(一)(2 / 2)

皇族 高月 1735 字 15天前

慧能禅师苦笑一声道:“实不相瞒,我在崂山并不完全是为了拜祭酒道士,还有一件很重要之事,我见到了陈安邦。”

陈安邦也就是陈志铎的长子,这个消息让无晋一怔,陈安邦竟然出现在崂山,一个比江宁府还远的地方,他却不肯来江宁府见自己,这是为什么?

无晋没有动怒,而是平静地问道:“他为什么去崂山,却不肯来江宁府见我?或者说,他为什么不能代表父亲在江宁开会,而是让我们去琉球岛?”

“这也是我想和少主谈的事情。”

慧能禅师轻轻叹了口气,“因为在此之前,整个晋安会都是由我来负责,所有的行动,都由我来调配,每隔两年,晋安会的成员会聚集到天积寺开会,商量一些重大事情,比如让你去崂山学艺,就是我们一致决定,四十年来,我们一共开了二十次会议,而陈家只出席了十次,大家都能理解,毕竟他们要跨海而来,实在太远,但实际只有我知道原因,因为三十年前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和陈家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仇恨?”

无晋有些愣住了,“大师,有这么严重吗?”

慧能禅师缓缓点头,“至少在当年是很严重。”

慧能禅师追忆着往事,徐徐说道:“准确地说应该是二十八年前,天凤太子已经二十岁了,过了弱冠之年,该娶妻生子,大家为这件事专门开会,我当时是想把我女儿张茹静嫁给天凤,也得到了众人的支持,包括陈志铎,他也非常支持,过了没多久,陈志铎找到我,说他也想把女儿嫁给天凤,也就是你们母亲陈凤凰,我们商量了一下,那就是两女同嫁,茹静为正妻,凤凰为次妻,大家便说定了,不久三人在维扬县成婚,按规矩要回门,先去了琉球岛,因为维扬县去琉球岛比较方便,更重要是,天凤成婚后,是要住到京城来,成为皇甫疆的长子,这是大家商定的,但事情就发生在他们去琉球岛的路上,他们的船莫名其妙沉没了,船上人救起了天凤和你母亲,而茹静却惨死在海中,至今尸骨无存。”

慧能禅师叹息一声,痛心地擦去眼角泪水,又继续道:“为此,天凤生了一场大病,在琉球岛一住就是三年,最后是抱着惟明回了维扬县,而天凤来长安的计划也取消了,我只有一子一女,听到爱女不幸的消息,我经受不住打击,便出家了,就在天凤回维扬县那年,我去东海拜祭女儿,和天凤谈了一夜,我才知道天凤不肯来京城的原因,是他认为成为嗣凉王,再以凉王身份夺回皇位不现实,不可能办到,而陈家给了他另一个方案,让他去海外为国王,建立琉球国为王,他接受了这个方案,所以他不肯再进京,这时,我才开始怀疑女儿的死因,因为这里面明显藏着一个很大的阴谋,陈志铎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他有意让天凤在琉球为王之事,为此在第二天秋天的会议上,我当面质问陈志铎,问他茹静的死因,陈志铎向我下跪请求宽恕,并斩断自己的双腿......”

慧能禅师深深叹息一声,“可从此以后,陈志铎便再也没有上过大陆。”

无晋这才知道老一辈之间竟然藏着这么深的恩怨,说到底就是争夺对父亲的掌控权,陈家以杀死张茹静的方式夺走了掌控父亲的权力,在琉球岛住了三年,也成功将父亲洗脑。

“后来呢?父亲为什么没有成为琉球国王?”

“因为当时,凤凰会还没有强大到灭掉琉球国的程度,当时天凤很积极,每隔半年要去一次凤凰会,但后来又出了一件大事,就是你母亲生下你后不久得产褥热去世了,天凤从此便陷入巨大悲痛之中,陈家来为你母亲吊孝时,又提出让天凤再娶你母亲的小妹为妻,被天凤拒绝,随即陈家又提出,把你接去琉球岛抚养,天凤还是一口拒绝,为此你舅父陈安邦和天凤大吵一场,因为陈家一直坚持让你母亲去岛上生你,但天凤不让,最后你母亲去世,这使陈安邦对天凤非常不满,他认为是天凤的责任,正是你母亲的死,使天凤和陈家的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天凤成为琉球国王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陈家矢口不再提此事,而这时再走凉王之路也不现实了,反而会暴露天凤的身份,使天凤两头落空,你应该还记得,你小时候你父亲的心情不好吧!”

无晋默默点头,他记忆中还清楚地记得父亲在无数个夜里像神经发狂似的对天吼叫,又抱着他们兄弟放声痛哭,他一直以为父亲是思念母亲,现在他才理解父亲那种绝望的心情,所以父亲一直郁郁不乐,在他七岁时便去世了。

无晋沉思良久便道:“根本原因是陈家在凤凰会壮大到已经能取代琉球国王时,心态便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想把这个王位让给父亲,而是想留给陈家,但他们又觉得心中有愧,便提出把我接到琉球岛抚养,最后我姓陈,让我来继承王位,是这样吧!”

“一点没错,这是十年前陈安邦亲口告诉我的话,他说把惟明给我们,让我们继续走凉王之路,而把你带去琉球,让你为琉球之王,条件是你娶陈瑛,我们都一致反对,又怕陈家把你抢走,所以决定把你送去崂山,让酒道士来照顾你。”

无晋不由冷笑起来,陈家打的好如意算盘,从前的皇甫无晋是个傻子,让他做傀儡国王,实际上还是陈家控制琉球。

“那这次陈安邦去崂山找你,又是什么意思?”

“他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这次晋安会在琉球岛举起,其次,凤凰会愿借兵一万给我们,无晋,你懂他的意思吗?”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