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2 / 2)

女主渣化之路 哀蓝 3296 字 17天前

清欢打了个响指,对胡三努努嘴:“叔叔,你看看身后啊。”

胡三纳闷儿一回头,然后发出一声凄厉之极的惨叫。

“都是叔叔的熟人啊。”清欢感叹一声。“你们好好叙叙旧吧。”

胡三惊恐地望着那五个熟悉的鬼影,她们脸上再也不是让他兴奋激动的恐惧和痛苦,而是让他毛骨悚然的笑。他从没想过,原来那些伤痕出现在这些女孩身上的时候,还可以这么恐怖。

突然,女性尖叫声和男性狂笑声传来,胡三打了个激灵,回头一瞧,不知何时,电视里竟然播起了他珍藏的录影带。然而这一回,录影带给他带来的不是性奋,他没能勃|起,也没能感到心跳加速,而是无边无际的惊恐。

清欢撑着下巴趴在窗台上往外看,大概过了有两个小时,等的她都快睡着了,后头才传来呜咽的鬼声。她勾唇一笑,连头都没有回便伸手一捞,手心立刻攥住了胡三意图逃跑的魂魄。她捏了捏,弱小的灵魂便因此发出痛苦的哀鸣。

那么人高马大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原来灵魂本身竟然如此弱小。“可不能就这么放了你走啊,你走了,她们的怨气该怎么办?”说着,她虚空画了个奇怪的符,对那几只女鬼说道:“他是你们的了。”

只肉体死亡是万万不够的,那五个鲜活美好的生命毁在胡三手中,胡三自然要付出一点代价。就以此处为点,将他的灵魂扣押千年,承受五个少女对他一千年的折磨,一千年后,女鬼们的怨气消散,胡三投入畜生道,这才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一个月后,胡三房间里开始散发出恶臭,人们将他的房间打开才发现他已经腐烂的尸体。奇怪的是,在清理他尸体的时候,警察发现了从地下往上渗的黄色尸水。当他们将地板挖开的时候,那五个他们始终遍寻不着的少女尸体出现了。

毫无疑问,尸体,录影带,死者的遗物……等等充分证明了胡三是凶手,然而胡三又是怎么死的呢?是谁杀了他?瞧他死前的表情与身上的伤痕,明显是在极致的痛苦和恐惧中死去的。

无论警方怎么查也查不出来,时间一长,死的又是个人渣,这案子便不了了之了。

而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胡三的灵魂仍旧承受着他生前所给予少女们更甚千百倍的折磨与报复。

解决掉胡三以后,清欢并没有回蒋家。她只得蒋濯等人一定会来找自己,但她并不想被他们找到。

时间真的是太宝贵了,她还有很多事情想做。曾经在女鬼朱采的世界里,柯淑妃说的那些话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些瑰宝,诗篇,知识,她不懂的一切……她都想要去学习。完成女鬼媛儿的心愿固然重要,但远不及她的心。

她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跟蒋家男人纠缠的事上,现在她不出现,蒋宛儿没有合适的心脏,自然不能像之前那样健健康康的。而她也需要好好吊吊蒋家男人的胃口,虽然没达到[至死不渝],但[白月光和朱砂痣]的等级却已经满了。就算她长久不出现,她也是蒋家男人心口的那颗朱砂痣。

对此墨泽两眼泪汪汪,主人是你自己说要玩游戏的啊现在你突然不玩了是怎么回事你这么赖皮你家系统知道吗?

不过……算了吧,既然是主人想做的,他乖乖跟着也就是了。

于是清欢销声匿迹了十年。虽然这十年对她而言并不长,可对于有心人来说,已经是无法跨越的沟渠了。她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在这个世界学习,想要去了解、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虽然中间闹过一些乌龙,但她并没有白白浪费这段时间。

而在这十年里,蒋家人怎么样了她一点知道的兴趣都没有。她在和他们感情最朦胧的时候突然消失,注定要成为他们人生中最特别的那一个,即使他们日后会遇到更多的女人,但他们永远无法忘记清欢。

当清欢走出她待了十年的地方时,墨泽已经感动的泪流满面【主人,你终于肯出来了!】再不出来的话他这个系统真的就要发霉了啊!【以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主人你还要不要继续?】

之前是清欢主动要玩,现在却是墨泽求着她玩了。没办法,日子太无聊,他真的很想很想展现一下自己的能力。

清欢说:“不了。蒋家男人的心我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七十五,至于那个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的要求……别开玩笑了。”

……这倒也是。毕竟是人类的身体,十年里主人的身体已经成熟,别说小学生,就是初中生都不行了……【那、那怎么办?主人你要半途而废吗?】

听出墨泽声音里的颓唐和丧气,清欢身为一个好的主人,为了不打击到墨泽的自信心,她微微一笑,说:“给你个机会,现在牌全乱了,你把它理顺,咱们重新开始。”

即使时隔十年,她一样有信心重新回到蒋家去。

墨泽双眼一亮,他的实体是清欢化出来的,永远不会长大,因此一直都是胖娃娃形象。【主人的意思是要回去蒋家?!】

“十年过去了,蒋宛儿估计没几天好活了吧?”清欢微微一笑。“我想回去看看,在健康的我和濒临死亡的蒋宛儿之间,他们究竟会选谁啊?”

【叮!恭喜主人触发新的主线任务,1:重回蒋家;2:覆灭蒋家。】

这第一步自然是要重回蒋家的,只是……不能普普通通的回去,而且她也懒得去想些借口,比如说这十年里自己在哪里呀,做了些什么,怎么突然想要回去……这些他们肯定会问的废话的答案,清欢根本想都懒得想。

于是墨泽给出了个馊主意。

既然是馊主意,那肯定算不上好,至少在读过无数本爱情小说的清欢来看,馊的可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一切尽在不言中,到时候根本不用她解释,蒋家人自动就会脑补了。

她忍着恶心挽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看着那肚子上晃荡着的三层肥肉感到一阵油腻,她得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吃肉,她怕恶心。但墨泽说选择外表丑陋的更有震撼性,尤其这秃头大肚佬脖戴一指宽的金项链,十只手指头上戴着金光闪闪的戒指,好像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暴发户一样。

而像清欢这么一个优雅美丽的年轻女郎跟在他身边还挽着大肚佬的胳膊,当然就是做那种职业的了,否则谁家姑娘眼瞎看上这样的男人?

“小姐啊,你可真是漂亮,我之前也去过你们那里几次,怎么就没见过你呢?”大肚佬色眯眯地问。

你当然没见过,因为我才去没几天。催眠那里的人让他们默认为她在那儿待了十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好么!“金老板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们那里姐妹多得很,怕是金老板根本就没注意到我吧?”

“怎么可能呢?”金老板把脑袋摇的像是个拨浪鼓。“像是清欢小姐这样的美女,我第一眼见了,决不会忘记!”

清欢捂嘴娇笑,打量了下四周的环境。这是个很高大上的酒会,据说还有她要见的人。

第七碗汤(十)

她笑起来的样子可真好看,完全不复她艳丽娇媚的容颜,而是带了一丝不沾染尘世的干净,好像整个世界都亮了。

这熟悉的笑容……

就在金老板的肥手要顺进清欢丰满的臀部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他疼的油脸泛白,不住地哀哀惨叫,嘴里叫骂不绝:“你!你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不怕我要了你的命吗!敢得罪我,我啊啊啊啊啊啊!”

清欢深感疼痛,瞧那骨头差不多都被掰弯了。她咋舌,抬头对上一双蕴含着滔天怒火的黑眸,眨眨眼道:“先生,你这么粗鲁不好吧?你把金老板弄疼了。”说话时她还顺手摆了下自己的长发,性感的卷发散发着乌黑的光泽,真是风情无限,娇媚入骨。

男人却一字一句地低沉喊她的名字:“蒋!媛!儿!”

清欢迷茫眨眼:“你叫谁呢?”

蒋谦不敢置信地瞪着这个敢装作不认识自己的女人,一把将金老板甩开,转而抓住清欢的手腕,冷声说道:“跟我走!”

清欢还没来得及拒绝,金老板就躺在地上阻止了:“你,你不能带她走,她是我啊——!”

太惨了,这回估计连脚趾头都得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