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1. 浪人狂歌(1 / 2)

与敌同眠 香小陌 4532 字 1天前

Chapter 61. 浪人狂歌

斋月结束了,开斋节的盛典让这座城市重新陷入繁华与烟火气息。饭店晚间纷纷掌灯, 橱窗挂出烧烤肉食, 开门迎客。

这里是城中最有名的旅游餐厅, 少数几家允许卖酒和表演歌舞的地方, 厅堂人声鼎沸。灯火在天花板打出悠远的光泽, 桌上腾着烤肉香气。

食客们用五指抓饭、用犬齿撕扯烤羊腿的模样, 依然保留着这块大陆上骠勇、粗野的原始气质。热风带起粗糙的沙砾, 磨过人的眼眶……

英俊的男人已经连续三天出现在这间网红餐厅,打扮光鲜, 悠闲地饮茶,肉足饭饱的时候再起来跳个舞, 不要小费地愉悦客人。

裴组长对自己的舞技一向自信,尤其现在已经无需再掩饰或者假装腼腆清纯。条纹西装勾勒出窄腰和长腿,轮廓完美, 他双手在头侧“啪”得击掌, 婉转的眼波扫过台下, 和舞蹈艺人站在一起,娴熟的舞步踢踏出战鼓一般的节奏。

那节奏愈发热烈, 激昂,越跳越快。裴逸不断地扫视全场食客,各个角落, 吧台,门口,甚至大门外的街道……

守株待兔, 前提是从暗处撞出来的会是一只兔子,猎人只需耐心地等待、捡拾。

假若来的已知不会是一只兔子,而是豺狼虎豹,树上蛰伏等待的猎人,这一战必然凶险,绝不是俯拾可得。

草灰蛇线散落的痕迹,让裴逸判断,来人就是逃犯冷枭。逃亡的人明知前路渺茫,一定有不畏死局的目标。

扎耶德王子不幸成为又一个“诱饵”。丧心病狂的案犯假若不除,永远会有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牺牲品落入陷阱,就为了引君入彀。冷枭的枪口真正的标靶,依然就是他裴组长了,这就是一种极端情绪的发泄。

不然为什么选择这样熟悉的地方,逼着他也“故地重游”呢。

“假若我的猜测是对的,我本人只要出现,冷枭就一定露面,厉寒江无论善恶面目,也必然现身,我就有机会当面对峙……”裴逸对章总说。

偶尔往耳机里敲一下,听不到电流声才意识到,不会有人跟他悄悄话联络了。

裴组长如今失去后援,单枪匹马。在台上跳个舞,耳机频道里都没人为他打CALL了。

耳廓镶嵌的紫水晶“耳钉”,彻底沦为一枚小巧的装饰品。没有小范和大花一唱一和絮絮叨叨,真有些寂寞啊。

他也不再有B组支援,就是孤军深入。

这样的战斗也更公平,他知道冷枭但求与他一战。他接受挑战,但求真相。

裴逸掠过满座重重叠叠的人影,流转的目光终于回落到近处。有位沉默高大的男人,翘着一只脚坐在饭桌边,轻抖的脚踝掩饰着心情的不平静。这一夜满城喧闹,注定不会宁静。

章绍池豁然站起身,很庄重地,重新系好西装纽扣。

有客人鼓掌了,也有客人步下舞池自娱自乐。

裴逸捧心一鞠躬,再伸出手,邀请他的伴侣跳舞。而章绍池转身把一张长桌的桌布掀掉,甩到一旁,拽住裴逸的手,上了桌子……

上一次目睹裴组长在执行任务途中在酒馆桌上热舞,那时他还是局外的看客,傲慢的piao客,甩出一叠钞票就想发泄积累五年的怨夫气。如今都懂了,他向裴逸伸出手。

他们挎着胳膊,微笑注视对方,仿佛就置身于最原始的部落,恶战之前,武士们举起长矛向天呐喊,以舞助兴……

手和手交握,腰胯贴在一起,大腿时不时蹭过,再快速分开。他们面对面击掌,踢踏,用眼神。弗拉门戈的乐曲在天花板下撞出激烈节奏,火光灯影在眸间闪烁……

乐曲在热情中透着幽怨,奔放中踏出野性,情感如泣如歌。许多年前遍布欧洲的吉普赛浪人,为了逃避迫害而流离失所,在流浪逃亡的路上,就是用这样的舞蹈宣泄思乡之情。

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说不清自己源于何处,也不知明天将要到哪里去。

今晚醉酒欢歌之后,不知明天到哪里看太阳升起。

裴逸的眼睑湿润了,喉结轻颤,在有家不能回的流浪途中,危机四伏的前路上,再次深情款款地望着情人。搂肩的手摸到男人的后脖窝,摸得章总都有些荡漾。他俩然后激烈地拍掌,笑着结束这段欢快的舞步……

“猎物”假若藏匿于城市的街巷,就会发现他们二人行踪,就该出现了吧?

夜色更深,黑猫“喵呜”一声,卷了长尾巴从窗台跳下,优雅地踱过餐厅门口,在干燥的砖石路面踏出梅花形脚印……暗夜中那双狡黠的眼,也在充满寒意地监视他们吧?

裴逸离开餐厅时,视线扫过大门边框,突然停住。

门框下端,突现几道深邃的刻痕,深浅长短不一,像是用很硬的手指划出来的。还有一枚他很熟悉的复合三角形符号?

章总:“那是什么?什么意思?”

裴逸:“……”

他盯着那些符号,陷入怔忡。那是他的同伴留下的标记,只有在电台失效、小组无法通话联络的时候,才会借助这种非常原始的通讯,沿途留下符号。即便没有脚的蛇,在沙漠中行进,也会留下一串蜿蜒可辨的痕迹呢。

“我们北非小组专用的联络符号,还有MCIA约定俗成的示警标记。”裴逸轻声解释。

“谁?”章总神色也很谨慎。

但他们已经没有同伴了啊。

脚下是荒漠大地,头顶是灿烂绵延的星空,热浪般的空气让头脑混沌空白,裴逸在热风中战栗。北非A组的组员根本就不在这里,组长大人此时就是孤军作战,他的同伴在哪,他的支援在哪?……

是谁留下的标记,会是他设想的那个人吗?

会是吗?

……

他们沐浴着热风,穿越长街陋巷,辨别耳畔细微的声响。民房高低错落着簇拥在街道两侧。

再次路过夜晚露宿街头的小流浪汉。男孩四肢干瘦修长,黑发打卷,发乌的双眼因为消瘦更显得楚楚可怜。

章总每次路过都下意识就掏出钱夹,一言不发就扯出几张零钱钞票,微一垂手就丢在男孩睡觉的一团破布棉絮上。

白天就路过一遍了,他每过一趟就给几张钱,像在交“买路费”。

裴逸心里一笑,他男人比前几年脾气好多了,比年轻时随和。

以前年轻时候,章总驾车路过三环立交桥下,碰见拍他车头要钱的,就直接打开车窗质问对方:“老子白天过来的时候就是你,上星期路过就是你。你还敢在这儿?!”

一双凌厉的眼能把要饭的都给吓跑,对很多人和事看不惯,臭着脸就很不愿意合作。

章绍池通常也不废话多言,肯定不会和流浪汉唠嗑寒喧,拔脚就走了。裴逸却在土坯房的房檐下,蹲下身去。

流浪男孩的碗里,有两张大面额的钞票。

裴逸把男孩扒拉醒:“哎?”

男孩睡眼惺忪,低头看见碗里的大票子,灰色的眼球射出光彩,赶紧把钱攥紧,向他道谢。

裴逸说:“这钱不是我给的,是谁放你碗里的?”

男孩摇头,不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