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道至简(2 / 2)

而且……

关键是,绮菱完全想象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对方这么做的。

对方甚至都没有跟她谈条件。

……

来到美凤院门口。

三年了!

她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出来呼吸过新鲜空气。

其实,她这三年来,一直都躲在美凤院里,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她的年纪还太小了,即便是出来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

所以,她干脆也就把自己给封印了,等到三年后,再出门慢慢地享受。

饶是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

但是,对外面的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好奇。

这不!一出来的她,就犹如是把咸鱼放回大海。这里看看,那里瞧瞧。

要不是长得好看,而且气质不凡,别人一定会以为她是土包子进城。

事实上……

彩云就是这么想的。夭夭一会看看街边摊档的香囊,一边看看路边的锅碗瓢盆,就连卖青菜的,她都要好奇地蹲下来看一下。

尤其是路过猪肉铺的时候,让卖猪肉的都差点用刀砍到自己的手指了。

一米七二的她,混在众人当中,便犹如鹤立鸡群。

一路走来,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她的身上。

而灵动的她,虽然是个公子哥的打扮,但只要眼不瞎的应该都知道,她是女的。

因此街道两旁,茶楼上,所有见到她的人,都被她所吸引。

于是,不少人也是纷纷地议论了起来。

“好一个俊俏的公子哥!”

“是吗?”

在茶楼上的人,其实看得并不清楚。

然而……

卖青菜的大妈就看得很清了。

“这是谁家的姑娘。”

“为什么穿男人的衣服?”

然而……

这个时代,又哪里有规定什么是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衣服。

反正,不都是那个样子,男女之间,区别就在于花色。

但恰好,夭夭所穿的衣服是红白相间。

这完全不同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一种款色。

这个时代,因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说衣服脏了不容易清洗,所以,大多数人的衣服都是深色居多,因为弄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什么,所以,很少有人,除非是那些年轻的女子,大多都还是以朴素的颜色为主,哪像夭夭,不但是一身异常显眼的颜色,而且还是很少见的红白相间,这直接便让她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彩云也是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在姑娘即将要引起更大的骚乱之前,她必须赶紧把姑娘拉走。

她们还是直接去办正事吧,不能让姑娘四处逛了。

再这样下去,恐怕都要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了。

而且……

下次姑娘可不能再这么穿了,因为这样穿实在是太显眼了!

一边拉着姑娘,彩云一边在给姑娘说着要注意的事。

其实……

要是以往的时候,像姑娘这种的,出门都是坐马车的,但没办法,现在美凤院已经是什么环境,人都养不起了,还谈什么马车。

幸好,租房的地方也没有多远,在过了几个街口后。

房东,一位四五十岁的大妈,已经是在一处等着她们了。

这里是一片密集的民居,环境方面,也算是不错,而且出门就有早餐店,十分方便。

但显然,正因为这样,因为临近街道,所以,白天可能也会比较吵闹一些。

夭夭看了看,其实她不在乎什么吵不吵的,但是……

这房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在看了不一会后,又看了几间以后,她就摇了摇头。

想必,彩云也是看这里便宜,才选了这里的吧。

但是……

这么小的房子,住一个人,她都觉得有点够呛,更别说还是两个人。

这就有点像是城中村的房子差不多。

虽然房子里还有一个天井,但是这真的是天井吗!

都不透光好吗,屋子里也是黑呜呜的。

因此,在看完了以后,夭夭也是直接问道:“还有更大一点的吗?这里太小了。”

大妈便说道:“瞧小……瞧公子你说的,这已经不算小的。左右各有一间,还带一个天井,这都要说小的话,那就没有更大的了,除非,你不是想租房子,而是想租一个院子。”

“有租?”

“有,不过是合租。”

合租,夭夭一听就又放弃了。

她还沦落不到要合租的地步。

“真的没有别的了吗?”

夭夭又不死心地问道。

大妈因为同样是女性,倒也不会觉得夭夭惊为天人,真是什么有钱人,要真有钱,能租她们这吗,在她看来,夭夭就是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于是,没好气之下,也是说漏了一句,“一看公子就是大户人家,既然公子真的不缺钱的话,那可以考虑去买一间,就这不远处,正好有一处宅子要出售,宅子原本的主人是一个富商,因为生意失败,要回老家,于是就想把宅子便宜处理,公子要是真不缺钱,大可去看看。”

“大吗?”夭夭又气死人不偿命地问道。

“大,还带一个小庭院呢。”

“麻烦带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