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地狱之君恋爱日记_260(1 / 2)

哥谭在某种意义上非常公平,抢劫动手的时候从来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幼,尤其是犯罪巷。这里的孩子不是孩子,是可以盘剥的羔羊,而下方一脸倨傲的小子,就是羔羊中的大肥羊,见到不抢劫一把都对不起这条犯罪巷。

这不,刚将人围上,那群小混混你一言我一语,已经开始商量扒光男孩所有的钱再客串一把绑匪,不给钱就撕票……不,将人卖给某某某地方赚一笔的那种。

杰森的嘴角抽了抽。

从小混迹犯罪巷,被布鲁斯收养后当了足足五年的罗宾,与生俱来的小暴脾气让杰森在有能力后从来不惯着这座城市的黑暗。现在,一群人准备抢劫一个孩子,杰森本该分分钟冲下去,将那个可怜的、误入犯罪巷的有钱人家小孩救出来。

但是,当杰森两只都2.0的眼睛让他清楚地看到了那个即将被围殴的孩子是谁后,他竟一点也不担心对方的安危,只想给这群不张眼睛的小混混们点蜡。

一群人才,真会挑人,就冲着这小孩子被团团围住却不露半点怯意的架势,还有他身后背着的那把长刀,难道就不该琢磨一下应不应该下手吗?

犯罪巷的青少年势力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杰森摸了摸自己这颗犯罪巷老前辈的心,如是想到。

“tt。”面对着这群摆明了不怀好意的家伙,被围住的男孩冷嗤一声,绿色的眼睛里满是不屑与冷意,反手将背在背上的长刀拔出,“一群渣滓。”

“上,抓住这个小子!”

不相信这么大一个小孩子手中拿着的是真刀,理所当然认定这把凶器是塑料刀的小混混们冲了上去。

“砰!”

冲得最快的小混混被男孩飞起一脚直接踹了出去,明明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但力道格外大,直接将那小混混踹得转体450°,面朝下拍在了地上。紧接着,男孩纵身而起,脚下一踏,以着某个小混混的脑袋为支点,手中长刀就要挥起。

可以说,这一下如果砍实了,绝对是血溅当场。

杰森:“哇哦。”

这小暴脾气。

这般想着,杰森手一撑栏杆,纵身跳下。在现场绝大部分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抓住男孩对面即将送人头的男人,手上用力,竟直接将人掀飞出去。只听得“哐当”一声,那人头朝下栽进了巷边的垃圾堆里。

第114章番外2平行互换03

就这么一下,原本并不愿意放弃男孩这个大肥羊的众人露出了迟疑的神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