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读书?(1 / 2)

非典侠 差差 1642 字 6天前

“到底是什么好事情,大小姐,你说嘛。”阿飞笑着问道。

“你再弄点好吃的来,我边吃边说。”郭筝压根就没时间理阿飞,吃才是最重要的,阿飞就奇了怪了,无论怎么吃,这个小丫头就是不长胖,她是天生那种长不胖的,这让后世多少人羡慕啊。

“大小姐,你说吧,让我高兴高兴,一会我就给你们上新鲜的鸡肉。”阿飞笑吟吟的说道。“你先上吧,来得及的。”郭筝嘴巴里已经塞满了,但是还不满足。阿飞无奈的将最后一点存货也拿了出来,这一点点鸡肉,看上去根本就不够大小姐几口的,旁边还有一个食量看上去也不小的五嫂。

“小飞子,我爹决定让你和家族里的子弟一起上私塾,做他们的陪读。”郭筝看着阿飞得意的说道,在她看来这是天大的好事,虽然诗书并不是特别受到重视,但这是走向朝堂的唯一道路,朝中有人好做官嘛,一个小厮想要读书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还是家族的私塾,相当于家族出钱,让你读书,以后就可能有个功名,成为人上人都由可能,这可是天大的机会,要多大的机缘才会得到。

“哦,那谢谢庄主,可是我生性愚钝,读书我一点都不在行。”阿飞可没有兴趣被再教育,前世上的课足够多了,那么多的考试,早就厌烦了,现在只要锻炼好身体,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就足够了,才没有那么多的想法。

“必须去,我爹说了,像你这样的人不读书,浪费了。”郭筝又捞起一块肉,让阿飞好生心疼,自己都还没有吃多少呢。“这次你在山下的表现不错,你的那首词已经传遍了清河州文人界,好多人都在讨论你的词呢,说你写的太好了,要不是我们对你知根知底,我们都怀疑你在偷偷的读书呢。我费了好大的劲才跟爹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写出来的,不对,是怎么吟出来的,这些字你都还不会写呢。”郭筝说的没错,这些字他真的不会写,而且借用的是别人的词,自己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不会吧,怎么会传播的这么快。”阿飞惊讶的看着郭筝,“因为烟花楼的逸风公子已经将请帖送到我们郭庄来了,想要我下去一叙,我决定带你下去,这是第二件好事。”

阿飞听着就知道,肯定不是给郭筝的,肯定为了不坠了面子,才写的郭筝的名字,不过阿飞还没有想出名的打算,而且自己肚子里有多少斤两自己有数,搞不好就漏了底,这可不是好事情,“有小姐您去掌握全场就够了,我就不去凑热闹了。”阿飞淡淡的摇了摇手,他没有兴趣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说些自己都不太愿意听的阳春白雪,还不如找个美女啪啪啪呢。

“这你都不去,我还被邀请参加清河州的赏梅大会呢。我打算带你去见见市面。”郭筝大大咧咧的,阿飞心里有什么不明白的,无非就是一群文人讨论些无聊的人生,感叹冬天,作些毫无营养的诗,简直就是浪费生命,阿飞又不傻,何必去趟这浑水,郭筝去丢脸,他可不想去丢脸,自己不会写几个字,而且毛笔字更是自己的弱项,还是不要去找麻烦了,给自己找麻烦就更不好了。虽然阿飞还这有点想去州府看看,他到现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子里,不过诗会阿飞没有多少兴趣。

“真是狗肉上不了正席,这么好的机会你都不去,这对你以后入仕有好处,只要让整个文人圈认同你,以后你在任何地方都好混。”郭筝恨铁不成钢,阿飞可不会为这些虚幻的东西所打动,被认同不被认同都与他没有多少关系,对于读书人他也没有多少好感,整天好像阳春白雪,超脱于物外,其实就是对镜自怜,对外界的一切漠不关心,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没有多少用,以后也就被人遗忘了,很少有读书人还忧国忧民能为老百姓做点事情的。

“不去了,我才疏学浅,去了只会给大小姐你丢丑。大小姐你一个人就足够。”阿飞一连串的马屁拍过去,先拍晕了她再说,自己去了才是真的丢丑,还要陪着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丢丑,上次赢得就够幸运了。“而且大小姐你艳冠群芳,那些公子啊,才子什么的都要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我去了连绿叶都算不上,您再带上两个漂亮点的丫鬟过去,这帮没见过世面还不得被您的魅力所征服啊。想想都觉得您好厉害,在我脑中现在都能想象您的场面是多么的宏大。”

一连串的马屁过去,让郭筝十分受用,飘飘然的,阿飞也不傻啊,“嗯,你说的有些道理,虽然本小姐的魅力无人能够抵挡,看在吃了这么美味的火锅份上,我决定还是带你去见见市面。”女人的思维果然不能够用常人的思维来猜度,她们的思维跳动永远比你快。

“大小姐,我这些天修炼出了点问题,不想下山浪费时间,万一我修炼不到,以后您出去也没有面子,明年想要将入门心法修炼圆满太难了。”阿飞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还要研究一些好吃的,去参加这些宴会,我就没时间想了,以后就没时间为大小姐您做菜了,好吃的菜就更难了。”阿飞知道她的弱点在什么地方,“我最近正在研究一道菜,还没有试验成功,要是我下去了,就前功尽弃了,要不大小姐您去参加宴会,我为您准备点好吃的,为您的胜利接风洗尘。”阿飞可没有兴趣上去找些无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