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2 / 2)

正史二三行 凤久安 1469 字 13天前

“嗯,年初,已经半年了。”

“乖乖……”她咋舌,“你和叶行之是同僚?”

“差不多是,我和他很熟。”

她埋头吃面。

端起面碗喝汤时,慢慢眨了眨眼睛。

再放下碗后,她敛起脸上的笑,清嗓子问道:

“我和叶行之成亲时,你随了多少份子钱?”

穿官服的男人笑出声来。

他说:“为何问这个?”

“你把我送回去,能到叶府的账房支三两银。”

“所以?”

“我家的银子也太好挣了,亏。”

她站起来,拿好青花瓷,把钱付了,说道:“你走吧,我不需要你送,你就告诉我叶府怎么走,我一个人走去就是。”

“没事,我不要你们家的三两银,就让我送你好了。”

她摇头道:“不好。叶府既然有约在先,我就不能坏了规矩。你把我送去,又不要银子,我要是再走丢,别人也不好意思要那三两银子,久而久之,就没人帮我了。如果你一定要送我,那不如这样,我想了个办法能让你那三两银子不白拿。”

穿官服的男人笑意盎然道:“说说看。”

“你把我背回去,出过力,再拿银子,就不算白拿。”

那男人怔了怔,背过身,弯下腰。

“来。”

她爬在他的背上,把耳朵贴在他肩膀上,问道:“你成亲了吗?”

“嗯。”

“多久了?”

“半年了。”

“家住哪?”

“四方街西三道。”

“你姓叶吧?”

“是。”

“你家夫人叫什么?”

“花不沾。”

“唉哟,巧了,和我同名啊!”

两个人笑作一团。

叶行之问道:“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吃面的时候。”

“这次怎么想起的?”

“这男人长的眼熟,像是天天早上睁开眼就能瞧见的那种眼熟。”花不沾说,“阿走,又是急匆匆跑出来找我的吧?”

“你出府超过一个多时辰了,下次带上人,别一个人乱走。”

花不沾说:“哎,街坊邻居都认识,不用了。”

她不喜自己上街时,有人跟着。

叶行之笑着摇头:“那是你这一年来,忘事的次数太多,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你了。”

花不沾笑了起来:“那可不,三两银呢,就你大方,官饷哪里有那么多?还给人三两银。”

“少了怕别人捡了你,就不送了……”

建元二十六年,云州岚城。

可能是回到叶行之身边,□□逸了,不必整日提心吊胆,花不沾多年未犯的老毛病,又开始了。

花不沾隔一阵时间就忘一次。

叶行之说到做到,扯了一根长布条,一端系在自己手上,一端缝在花不沾衣袖上,再打上死结。

这次不管她忘了什么,自己寸步不离的跟着,她不会再丢了。

揽月楼有一口茶先生常驻,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每次忘事,花不沾抬起手,看到自己手腕上打上死结的布条,再看看周围的这家酒楼,就会自觉把自己当作给酒楼老板干活的伙计,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叶行之想,挺好,也算是妇唱夫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