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1 / 2)

亡灵代言人 从0 2341 字 20天前

隋渊一脚踹到了万金肚子上,万金又朝着他迅速抓了过来,隋渊虽然侧身躲了开,可紧接着就不知从哪冒出来了一条绳子,直接就朝隋渊的脖子上缠了上去!

隋渊伸手去抓扯了下来,那绳子又像有生命一样顺着他的手臂往上缠,如同一条毒蛇般游向他的脖子。

与此同时,万金还在攻击隋渊。

隋渊闪开了万金的攻击,双手抓住了绳子两端用力甩了几下,然后将它当做一条鞭子,反过来用它抽向了万金。

暂时看起来,隋渊占着上风。

可是万金似乎在不断的变强,时间过去越久,他就会越强大。

那是被他强行压制住的厉鬼能量,积蓄了十几年的力量,一旦爆发,就会像洪水一样凶猛。

戚安知道不能拖延下去了,她迅速摸出了口袋里装着的小血瓶,对隋渊大叫了一声:“接住!”

隋渊分心回头看过来,那条绳子便缠向了他的脖子,而戚安也将瓶子扔了过去。

他伸手准确的接住,却没时间再去拧开它,只用手使劲一捏,便直接捏爆了瓶身。

鲜血瞬间沾了他满手,正好万金也冲到了他面前来,隋渊便顺势一把拍在了他胸口上,再飞快收手,抓住那条在他脖子上越来越紧的绳子。

它忽然就软了下来,变成了一条普普通通的绳子。

而万金也在同时发出一声大吼,速度陡然慢了下来。

隋渊说了一声抱歉,然后挥拳就揍了上去,接连两拳之后又补了一脚,将他踢倒在地,转身拉起戚安便快速离去。

这些血也只能持续一小段时间而已,如果是别的鬼魂,他们可以趁这个机会把它除掉,可万金不行。

现在……他们在这段时间内尽量解开那个谜题。

隋渊心中来来回回地默念着那一句提示,总觉得似乎马上就要抓住什么了,可就是缺了那临门一脚。

而这个时候,戚安忽然说道:“刚才我看到你们打起来,突然想到,那句话会不会……是敌对、相反的意思?午夜和中午,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时间,一个是一天里最明亮的时候,一个是最黑暗的时候。它们可能不只是提示我们要在这两个时间点过去,而且还是告诉我们——要把后面的提示反过来看!”

戚安道:“仔细想想,如果万金能直接告诉我们什么提示,那他就应该直说线索在什么什么地方,而不是兜圈子搞什么乱七八糟的谜语。既然要跟我们打哑谜,就说明他肯定不能在话里告诉我们线索在什么地方,有可能是一点都不能明示。”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要告诉我们线索在东边,就只能说是在西边!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去东巷巷尾而不是西巷路口!”

戚安说完,问隋渊道:“我觉得这次肯定没错,你说呢?”

隋渊点头道:“不错,应该就是这个了。现在是什么时间?”

戚安看了眼手机:“还差点到一点。”

“去试试?”隋渊道。

“走,应该来得及。”

其实就算稍微超过了一些也没事,虽然影子角度会变化,但不是一瞬间就变化太多的,只要他们抵达的时间没差太远,就可以根据影子的情况猜到它之前所在的位置。

两人一路没有停歇,直接赶到了东边的巷子去,而在这边只有一条街巷,更加方便了他们的寻找。

他们跑进巷子,一直跑到了尽头处才停下来,看向那最后一座房子的屋檐。

时间是一点零三分,影子不可能偏离太多。

屋檐其中一角的影子在旁边的树上,另一角则落在墙壁上,毋庸置疑,肯定是墙壁了。

而这一次,他们甚至不用去敲碎它。

因为就在两人走近影子所在位置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那块与众不同的砖头——它是被直接塞在那个空隙之间的。

他们只找了两只勺子,用勺子把插到缝隙间,稍微用点力,就将这块砖一点点弄了出来。

不过实际上,这是半块砖。

里面的部分是中空的,两人抽出砖头之后就看见,那中间藏着一只黑色的布包。

看到这个东西,戚安心中立刻就想到了那个神秘组织。

杨柳村,如意宾馆,都藏有类似于这样的东西。

隋渊看了戚安一眼,将它取了出来放在地上打开,里面露出来的东西,并不在两人意料之外。

是一块刻着熟悉花纹的石板。

果然,又是这个东西。

也就是说,当年来这里找万金的那两个人,在得知他死了之后并没有就那样离开,而是在这里藏了这么个东西,目的就是为了让万金变成一只杀人如麻的厉鬼。

只不过万金早有防备,在死之前就做了些什么来进行抵抗,所以他并没有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成为没有理智的厉鬼。

“你们总算是找到了。”

万金的声音从戚安身后传来。

她和隋渊一起回头看去,见他依然穿着那套深红色的唐装,那本已经消失的铁块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脚上。

他看向了隋渊,两眼瞪得老大,过了一会儿才意识自己还戴着墨镜,又摘下墨镜来继续瞪他:“隋将军,刚才那两拳一脚下手可不轻啊!”

隋渊哼了一声。

戚安笑说:“那也是没办法啊,不那样的话我们哪有时间来这里找出这个东西?不过你就不能给一个暗示得明显一些的提示吗?”

万金咳了一声,挑着眉毛道:“太简单还有什么意思?再说了,这要是让你爸来,不到十分钟就能破解了,我怎么知道你这么笨!”

戚安磨了磨牙,忍住了:“那么万金神算,现在东西找出来了,你以后就不会被束缚了,我们也算帮了你吧,能不能再告诉我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