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line one(1 / 2)

纣临 三天两觉 2379 字 24天前

吉姆·贝克尔是个很受欢迎的人。

在基奇纳远山高中,你只要提他的名字,没有人会说不认识。

今年高二的他,是远山高中冰球队的头号明星,不但本人生的英俊高大,其家境也是十分优渥。

他的父亲是学校的校董,母亲则是pta(即家长教师协会)主席,虽然他家还算不上是什么超级富豪,但无疑也属于少数的富人阶级。

平日里,贝克尔穿的用的都是奢侈品,结交的朋友也都是那些“酷孩子”;他的女友不是火辣的啦啦队长就是人设完美的小公主;他就算不怎么努力学习,任课老师也不敢给他不及格;而且他每周都要组织一次派对……至少一次。

可以说,贝克尔过的,是无数人认为只存在于幻想中的高中生活。

对一般的学生来说,贝克尔所拥有的那些事物,只要他们能拥有其中的一样,就已很开心了。

但是,拥有着这一切的贝克尔本人,却并没有感到满足。

因为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一无所有的感觉,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享受到的这些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早已习惯了拥有一切,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从中获得的满足感也只会递减。

这是人的本性,也是欲望应有的特质。

有时候,站在高处,并不会让你的眼界更开阔。

贝克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生来就占有比一般人更好的各种资源,但他显然没有将其利用在对的地方。

和许多高中生活“艰难”的人不同,贝克尔很快就适应了他那轻松的、“完美”的高中生活,于是,他把自己那些过剩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追逐“新的刺激”上。

起初,他做的都是些恶作剧和校园霸凌的勾当;这种事做多了,自然就会有“玩过界”的时候,好在他的父亲在当地也算有点儿势力,大部分能用钱去摆平的事情都帮他平了。

虽然出事后父母还是会责备他,但那和来自外界的惩罚显然是两码事……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为自己的“越界”行为付出什么代价的贝克尔,开始变本加厉。

他在暗网上找到了一个专供像他这样的二世祖交流的秘密聊天群,在那个群里,有很多个人和团体都会分享自己寻找“刺激”的方式——哪种违禁药品又high又不会上瘾、哪里有不限年龄的地下夜店、如何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类似的信息充斥着这个群。

尽管进群时交了大量的“入会费”,但贝克尔一点都不后悔,因为里面的聊天内容着实让他大开眼界;当他听着别人兴致勃勃地讨论某个只供“公子王孙”们参与的豪华赌博游戏时,他才意识到了自己根本算不上是什么“精英阶层”;当他听说一个本来也不怎么缺钱小团体靠着一个真人虐杀直播秀随随便便就赚到了上亿赌资时,他才明白自己以前玩儿的那些只能算是过家家酒……

就这样,从另一个角度“开阔了眼界”的贝克尔,仿佛“顿悟”一般,在“学坏”这条路上一去不回。

进群一个多月后,他就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跟一些当地的“药贩子”搭上了线;他们开始在派对的饮料中“加料”,然后让一些并非是学生的“消费者”把女学生带进房间乃至带回家……

大部分受害人,都迫于贝克尔家的势力、或“道儿上”的势力、或者因为被拍了视频……最终选择了沉默。

于是乎,屡屡得手的贝克尔把这项“生意”越做越大,在道儿上也有了一定的名气;当然了,比起钱来,他更享受的是在人前报出名字后立刻有人表示“知道这号儿人物”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在那个聊天群里炫耀自己的“事迹”时的那种份得意。

今天,又是周末,周五的夜晚,自是一个“派对夜”。

由于在自己的学校和附近几所高中都已有了些风言风语,贝克尔现在已很难邀请到附近学校的漂亮女孩儿来自己的派对了,所以,他现在每个周末都要去做一件事——发传单。

肯定有人会质疑,这年头为什么还用发传单这么原始的方法去请人呢?而且就算要发传单,也没必要由贝克尔亲自去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首先,选择发传单这个形式,可以限制信息流传的区域;贝克尔当然知道把信息发到网上可以让更多人看见,但这样他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比方说,这次派对召开的地点附近有a、b、c、d、e五所高校,他要是在网上发布邀请公告,那今晚这五所学校都会有人来,“受害人”也就平均分布了……尽管这些人不会报案,但她们事后很可能会警告或暗示同校的女生这派对有问题……这样一来,本周末还没过,这五所学校的“货源”就得断绝。

而若是发传单呢?贝克尔就可以有选择性地每次只邀请一到两所学校的人;今天坑完了a、b两所学校、明天再去c和d,即使有些学生会通过社交媒体去分享派对的消息、吸引来一些他校的人,但那宣传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远不及组织者直接发布消息来得有效……他这么操作,就至少能在一个地区用同一个派对场所维持一个周末了。

那么,发传单这事儿又为什么要贝克尔自己出马呢?

其一,其他人周五还在上学呢,而他逃课也没人敢管;其二,他的学生形象可以帮他很轻易地混进任何一所高中或大学;其三,前文也说了,他生得高大英俊,再加上他那一身名牌,自然更容易请到人。

综上所述,这天一早,贝克尔就按计划出发了。

他先把自己的跑车停在了学校的停车场,然后拿上一个背包,小跑着就出了校门。

穿过了两个街区后,他就走进了地铁站。

贝克尔今天的目的地是市中心附近的两所高校,计划是上午下午各去一处,放学前再返回自己的学校开车回家。

而贝克尔所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在出校门前就已经被跟踪了。

跟踪他的是一个叫亚当斯的男生,是他的同校同学。

当然了,贝克尔并不认识亚当斯,因为亚当斯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他对前途感到迷茫、对学习感到无力、想要扮酷却总是弄巧成拙、觉得自己叛逆不羁但本质上也是庸人一个。

要说亚当斯有什么特别在乎的事,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恋爱有可能是大于一切的……或许多年后他回忆时会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怎么喜欢对方,但在当下,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