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英雄迟暮,矛盾答案】(1 / 2)

控球法师 兔来割草 1752 字 24天前

勇士坐镇主场,14日迎接底特律活塞的挑战,周轩将要对位的,是联盟现人气最旺的后卫——阿伦?艾弗森!

加盟活塞之后,关于艾弗森的争议再度四面袭来。

早在76人时期,人们谈起艾弗森的时候,必然会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必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有人愿意提起他那些辉煌征战的岁月,也有人愿意提起他破坏球队的那些碎碎念。

不可否认的是,艾弗森是nba中一位极具天赋的奇才,作为nba历史上个子最矮的得分王和mvp,他依然拥有着海量的支持者,他2001年在总决赛当中和洛杉矶湖人浴血奋战的情景至今仍然令人耳熟能详。一连串华丽的数据和数不清的五佳球让人们从恨到嫉妒,最后到赞叹,而今只剩下惋惜。

和掘金迎来比卢普斯后崛起截然相反的是,拥有了艾弗森的活塞立即两连败,上场才艰难的战胜了国王队。

活塞队希望艾弗森能打好控球后卫,可他依然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永远不会屈服人下,得分就好象吃饭睡觉一样近似他的本能。

广告词说无兄弟不篮球,如今的艾弗森在活塞可能连半个兄弟都没有。无论是费城还是丹佛,艾弗森几乎都拥有近似无限的个人出手权,那时他在球场上当仁不让的主角,然而在活塞他却得不到这种待遇。活塞强调的先发阵容的概念是一个整体,绝对不是一个英雄带着四个配角,因此也注定无法让艾弗森为所欲为的投篮。

造神运动没有让艾弗森拿到他梦寐以求的总冠军,却多了一大批把他当成偶像神灵膜拜的球迷。在球迷的盲目支持下艾弗森永远是2001年那个传奇人物,他们一次次用选票将艾弗森送进全明星赛上,更加助长了艾弗森我行我素的性格。

也许毒瘤一词不该出现在艾佛森身上,他对于比赛的敬业程度,以及他的个人能力,都不该和“毒瘤”沾边。但他确实很难找到合适的球队,无法让队友变强,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76人,特别是2001年,艾弗森的身边有最佳防守球员穆托姆博,最佳第六人阿隆?麦基,最佳教练拉里?布朗,还有诸如斯诺,拉贾?贝尔,盖格尔,林奇等一批好手。所以打进总决赛也算是理所当然,而不是所谓的艾弗森独立把一支烂队带进总决赛。

球迷们津津乐道的2001总决赛,艾弗森场均35。6分5。6篮板4助攻1。2抢断。看似无敌,其实他场均命中率只有40。7%,场均出手32。4次,场均打铁19。2次。这是什么概念?大部分球队的核心场均出手数都没有19。2次。

而后,艾弗森无法和克里斯?韦伯产生哪怕一丁点化学反应,失去了在东部集体萎靡的几年中证明自己的机会。

到了掘金,所谓的“黄金双枪”只是看上去很美,艾佛森一走,球队立刻就变了一个样,突然跻身一流强队之列。相反活塞,艾佛森不仅面临的新战术新环境的考验,球队防守也变弱了。

已经有不少专家分析,如果艾弗森再不往正统后卫方向转变,这份合同结束后,他很可能无球可打。

在后卫位置上,如果没有一个防守型后卫配合,艾弗森是不折不扣的球场黑洞,纯属单挑极限。凡是经常打球的人都应该知道,篮球场上的身高就和av女优的胸围一样是吃饭的家伙儿,183cm的还是穿鞋身高的艾弗森作为球队的绝对攻击核心这事儿他做到了,但让他防好对方二号位却是奢望。

有人会拿艾弗森职业生涯的助攻数据说事儿,并且说考虑到他打的是2号位,已经很团队了。其实正好相反,传球分很多种,艾弗森最擅长的恰恰是与团队进攻毫无干系的一种。好的组织者是控制篮球,等待队友跑位和空切,准确的将球送过去。艾弗森做的是不断利用带球和挡拆给自己创造投篮机会,没投篮机会了再传球。

老布朗曾不竭余力的想说服艾弗森更多去组织进攻,一者能减轻自身压力,保持体力,二者能调动队友积极性,艾弗森当时不同意,打到决赛也仍然坚决抵触,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他比队友能力强为何不能者多劳,输送炮弹让斯诺去干不就挺好?而且他从来没觉的累!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挑战一直都是个斗士,但从来没想过挑战自己。

球权百分之八十在他手中,战术百分之八十为他设计,他不准,就是球队不准。那么艾弗森擅长的传球是什么,他擅长的助攻来自哪里?除了快攻外,仍然是最考验个人能力的一种,突破后吸引包夹分球给空位,这完全考验的是篮球掌控者的个人能力,不可否认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球队,可是这太有限了,艾弗森凭借他逆天的突破技巧和速度创造机会,巅峰期场均7。9次助攻几乎个个这般模样,他说他不累,可是这种充满碰撞和消耗体能的助攻是不是影响到他个人进攻的效率呢?这谁也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看艾弗森的比赛和基德的比赛对比很明显,球迷每场打完都感觉艾弗森助攻了好多。“至少8个,我记得的就有8个。”结果看技术统计,就是8个。对于基德,球迷的印象往往是,“我没记得有几个助攻啊,他简直就是角色球员”,结果一看却是十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