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道歉(1 / 2)

性能至上 菜鳥 2362 字 28天前

到了新生訓練第二天早上,一大早的就讓我們起床到外面排隊,我們的早餐是在昨天營火晚會的位置上跟大家一起坐在草地上吃。

接著從前面一個個傳到後面的漢堡和飲料,每個人都拿到了麥當勞的早餐後就開始聊天吃著早餐,吃完早餐就是繼續著昨天沒闖完的關卡。

雖然闖關中可以看到程在賢在當助理,但自從昨天那樣,我跟他之間顯得有點尷尬,當他走到我面前,他看到我的眼神跟以前不一樣,他眼神看的出來有點冷漠,不知道他是對別的女生也是這樣,還是他平常就是這樣看別的女生的。

現在想這麼多也沒什麼意義了,還是開心一點去闖關好了。

我們把剩下的關闖完,午餐是令人期待的烤肉,烤肉的時候我們都在爭奪肉片和土司,最後烤完肉後我們回小木屋收拾行李再回到集合點準備結束這兩天一夜,第一天出來的軍人再次站在我們的面前帶領著我們做結業式,結業式一做完我們每班各自回到遊覽車上回學校。

回到學校後則是發下新生訓練的心得感想單,老師要我們明天再繳交回去,發完心得單後就可以回家了,我揹著行李跟語童和筱喬一起走回家,已經好久沒有這樣走回家了,一路上我們也是有說有笑的,大多都是在講我們新生訓練的糗事。

回到家,我把換洗衣物丟到洗衣籃裡後就回房間洗澡,洗完澡再去寫新生訓練的心得了。

心得寫著寫著,原本都是好玩的回憶,我卻停下手中的動作回想到我跟程在賢的對話「這樣的話,那我們連砲友都不要當了,會被誤會」

是阿,會被誤會,我只是希望不要被他喜歡的女生誤會而已。

我打開手機看著蠟筆小新的頭貼,明知道他不會傳訊息過來,但心裡某處還是渴望著他能傳訊息給我。

「我這是在渴望什麼。」我看著手機嘴角上揚自認可笑的自言自語。

隔天上學,一如往常,經過新生訓練後大家的感情又更好好了,放學的時候還約一起去逛街,也有人因為參加了社團所以沒辦法跟,我就是其中一個。

「學妹回來了!」我一進到道館內就有學長對著我喊著。

「學妹!這兩天你不再道館變得好不一樣啊。」另一個學長也跟著訴苦,接著一窩蜂地衝上來讓我有點不知所措。

「你們幾個,快點去換衣服,等一下要去跑步了。」李哲亦站在學長們身後對他們喊話,聽到話的學長們這才乖乖地換上道服準備去外面跑步。

「新訓好玩嗎?」等學長們離開後李哲亦上前問我。

「很好玩,只是不能洗頭有點糟糕而已。」我聳肩回答。

「這很正常,那先麻煩你把器材準備好了。」李哲亦笑笑的交代我等一下要做的事。

我點頭表示知道,李哲亦看到後就走出道館去跑步了,我則是去器材是把需要用到的器材搬出來預備。

搬完器材後我把水瓶拿去外面清洗順便裝水,我走到洗手台一個個清洗水瓶,清洗的過程也時不時地往身後的籃球社看過去。

我幹嘛要看籃球社阿?奇怪?

「舒允萱。」當我正在洗水瓶的時候突然有人喊我的名字,那一瞬間我以為是程在賢,我抬起頭有點高興地看著那個人。

「你洗完了嗎?」李哲亦低頭對上我的眼問。

什麼嘛,原來是李哲亦,等等,我這是在失望嗎?為什麼我要失望?

「我洗完了,怎麼了?器材我都搬出來了。」我還是保持著笑容面對李哲亦。

「不是器材的事,我是想問你這星期六能不能出來。」

「星期六有什麼事嗎?」

「星期六是我們社團的舒壓日,想問你有沒有空一起出來玩增進部員之間的感情。」李哲亦跟我解釋。

「這樣啊,那我有空。」我把水龍頭關掉把水瓶放回籃子裡。

「那詳細時間和地點我會再另外通知你。」

「好。」我看著李哲亦點頭。

「那水就拜託你了。」李哲亦留下這句話後就回到館繼續訓練了。

我把剩下的水瓶放回籃子裡,在拿的過程,突然有一陣風把最後一個水瓶吹到地上,那水瓶滾著滾著滾到別人的腳邊這才停下來,我追著水瓶跑過去,那個人已經幫我把水瓶撿起來了。

「不好意思,那是我的。」我走過去不好意思地看著那個人,當那個人轉頭過來的時候才發現那張臉我很熟悉。

程在賢沒有說話,他依然用著冷漠的眼神看著我,雖然表情跟平常一樣,他把水瓶遞給我,我伸手接過水瓶「謝......」

「不要跟我講話,會被誤會。」程在賢打斷我的道謝然後又在諷刺我,說完話他就離開了,只剩我一個留在原地。

「蝦?」我捏著水瓶看著他的背影,我可能已經爆經了「雖然是我先說的,但沒必要這樣啊。」我一臉不爽地看著他來離開的地方。

什麼嘛,只是道謝而已,是能被誤會什麼。

我怒氣沖沖地走回洗手台,怒洗掉落的水瓶,在放回籃子裡提著籃子回道館去。

社團結束後我把器材搬回器材室再去清洗水瓶,清洗完後再背著書包把道館的門關好在自己離開。

回家的路上我去便利商店買了一支冰在路上啃,順便降火氣,李哲亦也告訴我星期六的行程。

等到星期六下午的時候,我穿著白色襯衫加上短牛仔褲再加上一件外套隨手拿起側背包出發到會合地點,他們是計劃去ktv唱歌,當我們進入包廂就開始歡唱。

錄影的錄影,打卡的打卡,還有人唱歌唱到一半還跑到前面跳舞,讓大家笑到一個不行,還有人提出喝酒比賽,結果是第一個喝掛的,我也被要求上台獻唱,我唱到一半大家也跟著我一起唱所以也沒有太害怕。

正當我們唱到一半,我拿起手機看了一下時間,看著手機才發現我們已經唱了七小時了,現在是晚上八點,而且我的手機已經快要沒電了只剩下僅剩的幾%,等一下應該就自動關機了。

「對不起,我要先回家了,後天在跟我說我要付多少錢。」我點了一下坐在我旁邊的李哲亦。

「要送你嗎?一個人行嗎?」李哲亦遮起一支耳朵仔細聽我講話。

「不用,我家住在這附近,走路就到了。」我揮揮手拒絕李哲亦的好意。

「這樣啊,那自己小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