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穿越之长嫂如母 兮知 3359 字 1个月前

刘大郎听着说道。“我看生意还会更好些,鸡蛋可能不够,县城里的鸡蛋贵了些,我回清岩洞一趟,多买些鸡蛋回来。”一文钱两个呢。

“再过几天,得把家里攒的鸡蛋用光了。”季歌刚刚在心里扒拉了一下收益,笑的甜滋滋的看了眼刘大郎。“大郎我还以为少说也得十来天才能把生意做开呢,谁想到第二天就有些模样了,有三百多文钱呢。”说着,她顿了顿,压了压情绪,眼里的笑却是遮不住的。“等有了点名声,兴许咱们一天还能挣个六七百呢,”

“咱们搬来县城是对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喜事一件接一件的,刘大郎就说。“媳妇咱们晚上加个鱼吧,都高兴高兴。”

季歌忙点头。“行。让家里的几个孩子也高兴高兴。”照这趋势发展下去,往后的日子就不愁了,压力顿减呐!

☆、第036章

到菜市买了条鱼,老姜,一根筒子骨。夫妻俩推着小摊子出了东市往东昌街走,东昌街大大小小的书斋墨阁都数不过来,与东大街相邻是繁华街道,离东市有段距离。因推着小摊车,夫妻俩便进了街尾的一家小店铺,把小推车停在了拐弯的巷口,刘大郎守在一旁看着,季歌进了小店铺。

走进店铺,一股墨香扑鼻而来,清清淡淡很是沁人心脾。掌柜的正在拨着算盘,抬头看了季歌一眼,问道。“你需要些什么?可以先随便看看。”声音舒缓从容。

季歌不太懂这些,见掌柜正忙着,便四下瞅了瞅,小小的店铺各柜架摆满了文房用具,种类繁多看的应接不暇,笔墨纸砚,笔架笔筒笔挂,镇纸等等,还有更多她看不出名堂的物件。心里有些微微的发虚,不知道钱袋里的钱够不够呢。进了这店铺才知道,不单单买笔墨纸砚,必要的辅助文具也要准备着。

读书好像比她想像中的还要烧钱,难怪以前曾老人说过,古时供个读书人,家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亩田,否则整个家都得被掏空了,跟后世的读书是有大差距的。三郎可得要给她争气些才行!

“你需要些什么?”掌柜的处理好手头上的事,走到了季歌的身旁,缓缓悠悠的问。

季歌稳了稳心神。“我家弟刚入学,我想给他买一套基本的文房书具。”

掌柜的不着痕迹的瞥了眼季歌的穿着打扮。“你随我来这边。”又问道。“他入了是哪个学馆?”

什么意思?季歌一头雾水,嘴上答道。“葫芦巷元夫子开的学馆。”

“嗯。每个学生元夫子会送套笔墨纸砚。”掌柜从柜架上拿起一刀纸。“这是一般人家用的麻纸,质地坚韧耐久,保证别受潮就行,用来练字比较好。”说着又拿起一刀纸。“这是白麻纸,合适书写文章。”

麻纸偏黄比较粗糙,白麻纸则正面洁白光滑,背面粗糙有草秆纸屑粘附,季歌看着挺满意的。“怎么卖?”

“麻纸一刀十张,二十文钱。白麻纸一刀三十文钱。”掌柜的把手里的两刀纸递给了季歌,往左边的柜架走去。“笔墨砚暂不用买,笔架放置毛笔,笔掭验墨浓淡顺理笔毫,笔洗濯洗余墨,镇纸写字时用来压纸。此四样共六百七十文钱,细致点用着,可长久使用,也能省点笔钱。”

季歌想起小时候写大字时,用的毛笔从来就没有洗过,写完了直接往笔套里塞,那毛笔用不了多久就废了。“好。麻烦掌柜的。”

“就这些吧。”掌柜的拿着四样小物件往柜台走。

季歌看着手里的纸张。“掌柜的,这麻纸再来两刀吧。”练字什么的比较费纸吧。

“两面都可以写,可以先用手指沾水在桌面练练,写时多看看字贴找找感觉,在脑海里描摹描摹。”

“好。”季歌想这掌柜的挺厚道,拿着两刀纸走了过去。

刘大郎见媳妇一直没有出来,他有些心急,走到店门口望了望。季歌看见他,冲着他笑,见掌柜在记帐,就走了几步。“买好了,马上就出来。”

“嗳。我等你。”刘大郎心里甜滋滋的,又退回了巷口。

季歌付了钱,拎着买好的物品,高高兴兴的出了店铺,回家的路上,她和刘大郎挨近走着,边走边说着刚刚在店铺里的事。

“往后还在这店铺买,老板挺好。”刘大郎听完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季歌笑着直点头。

太阳落山了,天边晚霞炫丽,有鸟儿自空中飞过,留下几声鸣叫,炊烟袅袅随风飘荡,空气里飘着阵阵饭香,路人行色匆匆都往家里赶,各种声音虽杂噪,却充斥着一种别样的生活气息,和现代的喧嚣不同,看着身旁推车的男人,季歌的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心安。

刘二郎等在胡同口,见到大哥大嫂的身影,迎了过来。“二朵把饭菜都做好了。”帮着大哥将小摊子推进胡同里。

“大哥大嫂。”听见喊门声,守在屋门前的三郎忙打开了屋门,清清亮亮的眼睛里发着光,闪闪的看着季歌和刘大郎喊了声。

待着小摊子推进了屋里,季歌才进屋,把门给关好了,对着三郎笑。“给你买了些文房用具,摆你的小书房里去。”

“我要看,我要看。”二朵颠颠儿的冲了过来。

三朵把饭盛好,才迈着小短腿跟着进了三郎的屋里。三郎的小书房,淘来的二手书桌上,正整齐的摆放着元小夫子送给他的一套笔墨纸砚。季歌将买来的文房用具拿了出来,又说了用途,三郎爱惜的拿起这些小物件看了看,手轻轻的摩擦着,眼眶迅速泛红,他抿紧了嘴,没有说话,心里却在暗暗想着。一定要努力读书!

“差不多,咱们吃饭去。”季歌见三郎一直低着头没有哼声,心想这小屁孩真早熟,平日里还得温水煮青蛙的给他疏导疏导,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啊。

季歌领着二朵和三朵先离开了屋,过了会,大郎领着二郎和三郎才出来,这三兄弟怕是又说了点私房话。

夜里躺到了床上,黑暗中,季歌面对着大郎。“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刘大郎就喜欢把媳妇搂在怀里,睡觉会特别香沉一夜好眠。

夫妻间也没隐瞒过什么,有个什么事都会通通气,季歌就没怎么犹豫,把自己对三郎的担忧细细的说了说。“你们兄弟好说话些,三郎还小,别逼太紧了,小孩子家家的得有良好的心态。”

“媳妇我晓得了,往后我会注意。”听媳妇这么一说,刘大郎觉的也是这么个理,心里越发的欢喜着,把媳妇搂的更紧了。“媳妇。”喊的那叫一个甜蜜。“能娶到你可真好。”

季歌抿着嘴笑,跟喝了蜜似的。夫妻俩又说了会亲密话,然后双双睡去。

今天是自家闺女回家的日子,傍晚收摊回家时,余氏又对着季歌说道。“一会记得带二朵过来。”

“余婶我随你一块回家。”季歌早就跟大郎说好的。

余氏听着乐呵呵的点头。“好勒。”

余秀秀是个姑娘家,也不好喊着整个刘家过去吃饭。再说,刘家共有六口人,半大孩子最能吃的时候,季歌也不会厚着脸让家里人都过去。因此,早上出摊时特意跟二朵说,傍晚早点准备晚饭,她俩去隔壁胡同窜门吃饭,家里得四个得顾妥当了。

路过猫儿胡同时,季歌快步回了家,把二朵喊了出来。余氏一看二朵,顿时就笑开了花。“二朵准能选上。”

“余婶。”二朵抿嘴笑着,甜甜的喊人。余氏就更加的欢喜她了,连夸了好几句,夸的二朵脸红扑扑的都有些不好意思。

三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小杨胡同。没多久,余秀秀回来了。穿着很是得体,梳着好看的发髻,季歌完全不知道是什么发髻,五官端正秀丽,约是十一二岁的年岁,俏生生的立着,如同一株正在盛开的花,一看就是学过规矩的,站姿有种说不出的韵味,嗯,也可以说是气质,好看的紧。

“娘。”余秀秀轻声细语的说着话,看到季歌和二朵,她不认识,却也露出一个善意的笑。

余氏拉着她笑着介绍。“这是隔壁胡同的,你得喊她刘嫂子,这是她家妹叫二朵。你俩好好的说说话,说说锦绣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