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真是乐于说真话,我一边烫牛里脊一边问他:“你就不怕你刚才跟我说的话,我拿去卖给狗仔?”
“不会。”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觉得你不会。”他咬着筷子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我又是摸摸他的脑袋:“真乖。”
“干嘛总是摸我的头?”他这么大个腕也不生气,真是好修养。
“以前,我养过一条狗,叫非洲。”
“为什么叫非洲?”
“因为它的毛漆黑的,特别特别黑。你的眼睛很像它的,圆溜溜亮晶晶的。”我把他比作狗,汤子哲却笑嘻嘻的:“是吗,那现在非洲呢?”
“它有一天出去溜达,就再也没回来了,有人说大概是被狗肉馆的给捉了去,早就成了桌上餐了。”提到非洲我就有点伤感,那阵子还哭过鼻子,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它,终究还是没找到。
汤子哲忽然把他的下巴放在我的掌心里,冲我眨眨眼:“那你就把我当做非洲怎么样?”
也许是我俩真喝多了,我点头,我俩互相看着呵呵傻乐。
“非洲。”我喊他。
“哎。”他应得脆生生的。
我忽然想起一个词,小奶狗。
晚上我来之前,路上无聊百度了一下汤子哲的年纪,今年刚刚二十二岁,标标准准小奶狗。
他才不是非洲,他这么白,但是却不奶油,而是满满的少年感。
我们把点的菜全部吃完,然后捧着装满了牛肉丸、鱼饺,嫩羊肉的肚子互相搀扶着走出饭店。
两壶黄酒,十二粒话梅,甜甜的辣辣的暖暖的,给这个还仍有凉意的春天的夜晚增添了暖意。
我和汤子哲晃晃悠悠地搭着肩膀走在大街上,好在他戴了副黑框眼镜,没人把他认出来。
我嘻嘻哈哈地喊他:“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