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急啊,今天我大姐也带对象来家里呢,有人帮你分摊一般火力,再说了,我全家人你都熟,还怕他们为难你不成。”
凌甜觉得闫肃就是太紧张了,她觉得她妈挺喜欢闫肃啊,每天给他买伞,对她这个亲闺女都没这样呢。
“大姐的对象?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吗?”
自从和甜甜确定关系以后,闫肃就很上道的改变了对凌娇的称呼,也跟着甜甜一块叫大姐,虽然凌娇的年纪比他还小了两岁。
“就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见面了你就喊一声毕大哥或是天佑哥。”
凌甜怕闫肃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了,又提醒了一句。
闫肃点了点头,原来就是那次见到的小弱鸡啊,相比岳父岳母看到了那么瘦弱的大姐夫,再看看自己强壮的体格,一定会对他更满意的。
他爸说了,长辈们都喜欢他这样强壮的孩子,尤其是招女婿,能够保护他们的闺女,给他们安全感。
这么一想,闫肃忍不住仰头挺胸,忧虑少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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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闫大哥。”
凌甜和闫肃进院儿的时候,凌壮正捧着厚厚一摞书准备进去。
“不对,不能叫闫大哥了,过一段时间该改名叫二姐夫了。”凌壮冲着二姐眨了眨眼睛,你说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都让人赏心悦目。
凌甜就忍不住摸两把弟弟的小嫩脸,转眼弟弟也十三了,这样的嫩豆腐不知道还能吃几年了。
别看凌壮个头高,似乎发育的特别早的样子,除了身高长得快外,他其他的男性特征显现的并不是特别明显,依旧青涩温润的脸庞,微微凸起的喉结,肌肤白白嫩嫩的,下巴那一块压根就看不到胡子的影子。
他的声音清脆,还没有迎来变声器的烦恼,每天早晨从不间断的英文晨诵,几乎成了全家人天然的起床铃声。
“等过年了二姐夫给你发红包。”
闫肃一脸正经,以前他也拿凌壮当弟弟看,现在更是亲弟弟了。
他余光瞟了眼凌壮捧着的那些书籍,上面全是他看不懂的文字,唯一一本勉强看得懂的还是一本英文书籍,似乎是英译版的名著,剩下一些厚厚的书籍,上头一个个蝌蚪文闫肃见都没见过。
学霸!
作为为了追媳妇才刻苦读书考上大学的男人,闫肃对自家小舅子佩服万分,以前就听甜甜说他特别喜欢学习语言,小时候学英语,再长大点开始涉猎法语和德语,现在似乎迷恋上了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闫肃光看着那一个个奇奇怪怪的文字就头晕了,他这小舅子才十三岁呢,这要是学下去,那还得了啊。
闫肃觉得对这个小舅子必须要好点再好点,以后他和甜甜的孩子就跟着他们舅舅学语言,多学一门,那也是特长啊。
“别改口的那么早,你二姐我今年才十六呢,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得远呢,作为新时代的知识青年,咱们不能知法犯法懂吗?”
凌甜揉了一把弟弟的头发,果然手感比闫肃那硬的和胡渣似得短发好多了,软软的还很滑顺。
手感太好,再摸几把。
即便发型被揉乱了,凌壮依旧笑得很开心,两个酒窝深深的,包容的看着幼稚的姐姐。
“你始乱终弃。”
在经过院子准备往正堂走的时候,凌壮先离开回自己的房间放书去了,闫肃跟在凌甜身后,垂着脑袋微微有点丧气,就和一条忠实的大型犬一样。
“我怎么始乱终弃了?”
凌甜瞪大眼睛,看着身后那个倒打一耙的男人,伸手点了点闫肃硬邦邦的胸膛,非得让他说出个一二来。
“咱们亲都亲了,你就是我媳妇,今年不是,再过几年也是,小弟叫我一声二姐夫怎么了。”
闫肃眼神幽幽的,凌甜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句不是,她就是千古罪人了。
“行行行,二姐夫,二姐夫,二姐夫,这个位置你爱坐多久坐多久,我让壮壮见你一次喊你十声总行了吧。”
凌甜觉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祖宗,可偏偏她就被吃的死死的。
“那也不用那么麻烦。”
闫肃听她这么一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跟着凌甜往屋里走,一边小心的不让自己拎着的猪蹄碰到她的衣裳,一边凑近她耳边轻声说道。
“其实每次见到我叫一声就行了,叫十声我怕咱们弟弟累着。”
闫肃觉得自己还是很讲道理的,绝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男人。
凌甜翻了个白眼,不打算理睬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
在闫肃看来,甜甜翻白眼的样子也是别样的可爱,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头,直到走到堂屋外了,才正了正神色,不让自己过于痴汉的表情出现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
他们进屋的时候毕天佑和凌娇早就已经到了,毕天佑都已经喝了好几杯水了,刚喝完万金枝又帮他续上。
万金枝觉得自己从知道闫肃要成为自己的二女婿后,无论大女婿长什么模样她都能接受了,等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看见大闺女把一个还算标志的女婿带回家,别提她心里多高兴了。
瞎了一个闺女,总不能另一个闺女也瞎吧。
这么想着万金枝在心里赶紧唾骂了自己一句,她不能那么想,闫肃虽然长得丑,可他心灵美,甜甜或许就是发现了他粗糙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善良而单纯的内心。
她要和闺女学习,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想着万金枝把目光挪到了跟着甜甜进来的闫肃身上,高大的和熊似得身板,一左一右拎着猪蹄和鸡鸭,看上去更魁梧了。
妈呀,好丑!
总觉得几天不见闫肃那孩子是不是又黑了些,她给他的那几把伞他就没好好使用吗?万金枝觉得光物理防晒果然是不行的了,好在她这次特地买了几罐据说有美白功效的面霜,专门给闫肃留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