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老屠在养殖场冲了个凉水澡,洗干净一身的血气回到家里,就看到放学回来的儿子坐在餐桌上,面前摆着几袋卤味,正大口大口的扒着饭,狼吞虎咽的模样就跟饿了三四天似得。
“中午没吃饭?”
闫雷霆急了,别看他在儿子面前基本上不端当爹的架子,父子俩往日里相处的就和兄弟似得,可对于这个妻子用命换来的儿子,他比任何人都珍惜。
“吃了,没吃饱。”闫肃板着一张脸,都怪他的小姑娘吃饭的时候一直偷偷看他,害得他都不好意思再去打几碗饭了。
“钱不够?我那柜子里不还有几百块钱吗?”
闫雷霆皱着眉,他这个儿子的胃口是他们老闫家男人祖传的,一顿饭不来个几斤米饭根本就吃不饱。他想着难道是儿子给他省钱,感动的同时又想拍他一脑瓜子,家里还缺他那点吃饭的钱吗。
闫老屠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中午积攒的被抛弃的老父亲的怨气顿时就没了,看着儿子吃着开水泡的中午剩下的米饭,当下就撩起袖管要去蒸一缸热腾腾的米饭。
“饭我已经煮了,我还买了你最爱的猪头肉,爸,你先坐下来喝几杯小酒吧。”闫肃挑了挑眉,黝黑的眸子看着亲爹。
剑眉星目,英俊帅气,小小年纪就已经初现男人味,闫雷霆觉得这点儿子也随他,尤其是今天儿子难得体贴,他一坐下,连酒都替他斟好了。
抿了一口酒,再就上一口香喷喷的猪头肉,本该是一件再惬意不过的事,可闫雷霆总觉得怎么就那么别扭呢。
他略显惊恐地看向了一旁的儿子,他不是在憋什么大招吧。
“爸,我想初三再重读一年,我要考一中。”闫肃放下碗,很严肃地对着亲爹说道。
“没发烧吧?”闫老屠伸手探了探儿子的额头,今天这孩子有点反常,不仅替他斟酒了,居然还叫他爸,以前不都老头老头的喊吗。
“闫肃啊,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爸从来也没求过你靠念书出人头地啊。”闫雷霆放下酒杯,本来么,他这个当爹的也就初中学历,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别说一中了,儿子能随便考上哪个高中和中专就成了。
而且站在他的角度,儿子能把闫家人的本事学的十成十,读书其实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我要念一中。”
闫肃是很正经的,他的小姑娘念书那么好,次次都考第一名,将来一定是念一中的料,他要是复读一年,不仅能和她多在一个学校相处一年,等对方念高一的时候,他正好升高三,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可眼睛长在自己身上,对方一出现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作为眼睛的主人,他控制不住它啊。
更重要的他的小姑娘长得那么可爱,白白的,粉粉的,胖胖的,比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猪仔还可爱千万倍,要是没看牢很容易被别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闫肃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太慢,想要把小姑娘叼回家,还得再等好多好多年。
闫雷霆不知道自家儿子一本正经的脸皮下幻想了那么多不正经的事,只当儿子读书读昏了头,误了正道。
“儿子,你老子送你去念书不是真的让你念书啊。”
闫雷霆饶了饶头,看着认真的儿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解他,平日里闫肃更多的时间还是跟他一起泡在牲畜堆里,成绩只能算中游,这样的水平考个高中还是可以的,可要想考上最好的一中,还是有点差距的。
“爸,你别劝我,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孝敬你的。”
闫肃已经打听到了,他未来的老丈人是大学生,这样的书香世家一定很注重未来女婿的身份,虽然家里的活不能落下,可最起码他也得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样将来才和他喜欢的小姑娘般配不是。
他不需要儿子好好念书再孝敬啊,闫老屠都快咆哮了,忍不住握着儿子的双肩呐喊。
“你可是要继承养猪场的男人!”
想想不对,又跟了一句:“还有养羊场和养牛场,你要是喜欢鸡鸭鹅,爸再给你开一个养鸡场养鸭场养鹅场也成啊。”
世世代代,他们家就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儿子,你可千万不能抛弃他们老闫家的传统啊!!!
听上去怪大一笔家产,可是淡淡的有种不吸引人的感觉怎么办,承包养殖场的男人,听上去一点都不高大上。
“爸 ,你放心吧。”
闫肃不觉得,想着岳母开的卤味铺,自己作为养殖场老大的儿子还是很有竞争力的,不过主席说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他学家传本事的同时,也要好好念书了。
这么一来,将来他既能讨好岳母大人,又能讨好岳父大人,这是双赢的事。
看着儿子油盐不进的样子,闫老屠都绝望了,想着到底该用什么法子,把他儿子从错误的道路上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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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一个清美秀丽的姑娘站在图书馆的书架旁,微微斜倚着身子,看着拿着一本厚厚的外语名著翻阅的凌国栋,忍不住小声感叹,脸颊上微微带点羞红。
“芝琦,看什么呢!”
林芝琦正失神的时候,身后突然冒出个人影,伸手朝她的右肩一拍,把她吓了一大跳。
“那不是英语系大三的才子兼系草吗?比起咱们系的男同胞,果然赏心悦目。”后头来的姑娘顺着她刚刚失神的方向看了过去,见坐在那边的男子,了然地说道。
“只可惜名草有主,咱们再稀罕也没用了。”
“学长有妻子了?也是咱们学校的吗?”林芝琦好奇的问道,她已经关注那个学长很久了,他每个单日就会出现在图书馆,偶尔借了书就走,偶尔会和今天这般,坐在图书馆里看书,一呆就是小半天。
即便从来没听对方开过口,可光是看着他坐在那儿,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渐渐的,林芝琦也养成了习惯,每个单日就来图书馆转转,运气好就能碰到对方。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想着万一对方没有妻子,没有正在交往的对象,他们能有发展的机会,只可惜,她偷偷关注了人家两个多月,至今还没鼓起勇气走近点,和他说一句话。
听朋友刚刚的话,对方在学校里似乎是很出名的人物,而且对方也早就有了家室,这让林芝琦不免有一些沮丧和难过,也对那个男子的妻子多了一分好奇。
“学长的妻子啊,她是咱们学校的传说啊!”
另一个小姑娘的思绪有些复杂,想着自己还是大一新生时看到的对方徒手举起近百斤石凳的画面,咽了咽口水。
“作为同学,我只能说,珍惜生命,远离学长,那样的高岭之花,咱们这样的俗人是般配不上的。”